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紫琅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紫琅公司闲置地块割草机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紫琅公司闲置地块割草机械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紫琅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20万元(人民币),其中机械设备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两年维保服务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两台四轮割草机(含割草、粉碎功能)、紫琅公司共计四台割草机械设备两年维保服务。
2、项目地点:南通创新区
3、验收要求:四轮割草机械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两年设备(四台割草机械)维保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
(5)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应包含农业机械产品及配件的销售;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服务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农业机械产品及配件的销售;
4、投标声明函;
五、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6日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源兴路与滨水路交叉口往东150米,南通市紫琅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七、现场勘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内容评审打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九、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5.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南通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ntscid.cn)”网站。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紫琅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滨水路与源兴路东南角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惠 电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
邮箱:4011707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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