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为进一步了解工程场地所处的地震地质、地震活动性环境,研究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特征及未来地震活动水平,为工程提供工程抗震设计的科学依据。受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询价项目
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
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的工程范围为在现有项目实施范围内。工程位于兴富路以东、通沪大道以南、紫琅湖以西。项目投资约7亿元,地上建筑面积约4.6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三、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时间为45个日历天,具体工作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时间。
四、验收要求
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
五、提交成果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1—200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版)等法律法规,完成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及专家论证意见工作并提交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交成果中需阐明的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区域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评价。
(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评价。
(3)工程场地主要断裂活动性及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4)工程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
(5)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区划。
通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综合分析,给出工程场地抗震设防的标准与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给出使用说明和建议。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业绩:近五年内(2014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须提供服务合同);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地震安全性评价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含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投标人业绩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报价函等,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勘察: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自行组织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过程中,应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3、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5 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本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九、报价方式及其他
1、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咨询人员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资料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专家评审费、利润等与履行本咨询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在编制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a.在合同执行期间,业主不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生活、办公用房、任何生活、办公用品及交通、通讯工具;
b.咨询单位还须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做好安全、环境保护等的规划咨询工作。
(3)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批复意见后一次性付清。
十、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叁份。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该报价文件不予接受。报价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应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
3、报价文件应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附件2);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7)报价函(附件3)。
上述序号(1)、(2)、(7)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报价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3)、(4)、(5)、(6)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 4 月 30 日 10:00密封送至中央创新区建设指挥部板房F103会议室(开标时间地点同),逾时则不予接收。询价公告资料费每套3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十二、报价有效期:45日历天(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计算)
十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补充通知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各报价人。当询价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放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四、联系人
招标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513-59000030
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兰 电话:0513-85523366
邮箱:362580477@qq.com
附件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单位名称:
报价人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2: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 理 人: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附件3:
三、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经分析研究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的询价文件以及其他补充通知修改书(如有),并经外部条件取证与工程现场考察后,我单位愿以(大写) 万元,小写(RMB) 的总价,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承担本项目编制及有关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果贵方接受我单位报价,我单位保证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并交付合同的全部成果文件,并按询价文件要求参与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在正式合同协议签署之前,本报价函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5、如果我单位在上述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标书或收到书面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未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贵方有权没收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承 接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南通市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的工程范围为在现有项目实施范围内。工程位于兴富路以东、通沪大道以南、紫琅湖以西。项目投资约7亿元,地上建筑面积约4.6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1—200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版)等法律法规,完成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及专家论证意见工作并提交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交成果中需阐明的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区域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评价。
(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评价。
(3)工程场地主要断裂活动性及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4)工程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
(5)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区划。
通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综合分析,给出工程场地抗震设防的标准与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给出使用说明和建议。
第三条:合同双方提供的资料和成果
3.1 甲方提供的资料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明确评价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场地工程勘察资料。
3.2 乙方提供的成果
经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第四条 执行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
3、《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1—2005);
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版)。
第五条成果交付(交付期限、成果内容、检查方法)
5.1本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项目红线内及周边地质调查和现场测试工作;
5.2乙方于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提交本评价报告送审稿;
5.3成果验收方法:报告送审后,三日内通过审查,审查通过后两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备案,乙方向甲方提交经江苏省(或南通市)地震局授权的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酒店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6份、电子版(Word版、PDF版)光盘1份,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额及支付方式
6.1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总额(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税率为6%,其中税额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合同额为人民币 元。
6.2上述服务费用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人员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资料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专家评审费、利润等与履行本咨询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3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生活、办公用房、任何生活、办公用品及交通、通讯工具;
6.4乙方还须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规范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做好安全、环境保护等的规划咨询工作。
6.5在合同实施期间,项目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6.5支付方式:
6.5.1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批复意见后一次性付清。
6.6 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乙方责任及义务
7.1 甲方责任及义务
7.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评价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7.1.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工程场地地震安评所需工程概况、平面图、工勘报告等技术资料。
7.1.3 维护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7.1.4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7.2 乙方责任及义务
7.2.1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及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并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对质量负责。
7.2.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转让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7.2.3 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按本合同进度,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负责组织参加本评价报告相关的评审会议,保证通过中国地震局或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的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技术审查,并协助甲方完成抗震设防的备案工作。
7.2.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勘察成果负有保密责任,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资料和成果泄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乙方应保证成果资料的真实、客观及科学性。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限通过中国地震局或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的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技术审查和取得抗震设防备案资料所需要的技术审查结果时,其所有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
8.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本工程评价费用,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评估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评价成果资料以及完成并通过方案的评审,每超一日,应减免评估费千分之五。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仲裁、起诉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委 托 方 (甲)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详细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签字 |
开户银行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帐 号 |
|
电 话 |
|
承 接 方 (乙)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详细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签字 |
开户银行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帐 号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