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创新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包含(1)本项目涉及的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定期安排人员配合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在以往的招标代理过程中无质量、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资料递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1015会议室。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南通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1015会议室
联系人:渠先生 电话:0513-59001669
2023年5月23日
招标文件-污水提质增效招标代理服务.doc